法案大清倉 鬆綁新創閉鎖型專章過了

立法院將於明(16)日休會,今天晚上立法院挑燈夜戰 法案大清倉,其中網路青年創業最關注的公司法增列閉鎖型專章三讀通過了,閉鎖型公司具有更多彈性股權安排,閉鎖與非閉鎖 公司之間允許自由轉換,將有更多國內外的新創企業及網路創業者,準備在台灣登記創業,不用再繞道開曼群島登記了!

閉鎖型公司將開放股東人數在5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無面額股票、並能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對特定事項具有否決權等多種特別股的設計,讓公司得以彈性處理股權,以免提出創新的股東在外部資金進入後影響主導公司經營權。

閉鎖性公司股東除現金外,准許以公司事業所需的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但以勞務或信用抵充的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一定比例。同時可由股東透過契約約定方式,就股份轉讓限制條款等公司法強制規定的事項,自行加以約定,不需召開股東會。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晚表示,本會期在立法、行政兩院共同努力下,通過多項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法案,對行政院政務推動有相當大助益,行政部門由衷感謝立法院王院長及朝野黨團支持。

為配合新型創業型態的需求,除今晚立法院通過的公司法閉鎖型公司專章外,本會期也通過「有限合夥法」,能提供單純投資者與積極經營者共同從事商業活動的新選擇樣態,創設具有法人格的「有限合夥」營利事業組織型態,賦予投資者與經營者不同權責,促成我國商業實務與國際接軌,吸引外資來臺投資,對於活絡國內經濟、增加國民就業率,尤其對文創、創投及研發服務業等產業發展將有正面效益。

引用自 中時電子報 2015年6月15日 22:34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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