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鬆綁育成中心 可作公司登記地

2015-07-06 03:43:25 聯合報 記者余佳穎/台北報導

全台有超過100間大學設有育成中心,鼓勵學生創新創業。不過新創團隊受法規限制,無法將大學作為公司登記所在地,得花費更多時間、金錢成本才能設立公司;國家發展委員會日前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全面鬆綁,未來學生新創團隊,能將大學場地作為新創公司營業登記所在地。

國發會日前召開「創新創業法規鬆綁」會議,與教育部、財政部協調後達成共識,將在本月完成具體程序作業內容,未來可放寬育成中心,作為新創企業公司登記所在地。

國發會官員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規定,學校用地基於教育目的使用,如果設立公司就是營利行為,有不符合土地使用原則的疑慮。即使設立,也會面臨營利登記產生房屋稅、地價稅困擾,並出現學校國有財產不得收益、從事營利的疑慮,因此新創團隊如要登記,就得另覓場地。

但官員指出,學生如以育成中心作為公司登記處,由於屬於教育目的,不會違背都市計畫法,也不需支付房屋、地價稅。

官員也指出,不只是在育成中心的新創團隊,只要是教育部的延伸企業、技術移轉,基於教育目的前提下成立的團隊,也適用此次鬆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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