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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徵選辦法

一、徵選目的

為鼓勵師生創新創業,更希望創業團隊能與國際接軌,與不同的創業家交流,感受矽谷及美國文化,將這些創新思維帶回台灣。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結合校友資源,於美國矽谷成立臺科大矽谷中心,並推動『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冀盼藉由本計畫徵選出具有國際市場發展潛力的校園衍生團隊,前往美國矽谷及其他地區,結合校友資源,在美接受培訓、透過企業進行實習參訪,促進本校創業團隊與全球各地的創業家交流,進行創業分享和傳承,鏈結接觸新興產業的投資人,積極與有成功創業經驗的企業家導師進行交流等方式,協助創業團隊發展國際市場,成功結合矽谷資源,有效促進國際創新創業之發展。

二、報名資格

  1. 校園衍生創業團隊:團體成員至少2人,主要團隊成員需為本校在校學生所組成者;創業團隊需至少由一名本校教師或業師擔任指導老師。
  2. 成員語言能力:創業團隊成員中,須具備良好之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具備托福測驗、國際英文語文測試,或全民英檢等語文測驗成績證明者尤佳。
  3. 在提出申請2年內,成員所屬之任一創業團隊,曾獲得本計畫之補助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4. 校園衍生創業團隊領域,應屬於下列相關產業:(a)生物技術、(b)醫療器材、(c)資通訊、(d)物聯網、(e)雲端應用、(f)先進材料、(g)精密機械、(h)智慧機器人、(i)IC設計、(j)綠能環保、(k)淨零碳排、(l)AI應用、(m)區塊鏈、(n)大數據、(o)5G、(p)雲端服務(q)其他,如結合SDG等議題 (經審核後具備科技屬性之領域)。

三、評選方式

(一)執行單位將邀集產、官、學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方式分成初審、面審及決審三個階段:

  1. 初審:由本校創新育成中心進行書面資料及報名資格審查,資料不齊者,通知補件,資格不符合或未於指定期限補件完成者,書面資料不予退還。
  2. 面審:通過初審者,須與本校創新育成中心之顧問進行諮商及面審,面審結果,將提供決審委員作為評分參考。
  3. 決審:創業團隊初審審查符合並完成面審程序後,將邀請校外內學者專家召開選拔審查會議,團隊需準備英文簡報,並以英文進行簡報及答詢。審查結果將於選拔審查會議後於本中心網站公告之。

(二)由本校創新育成中心於評選標準如下說明:

  1. 對創業有絕對的決心及積極態度,並有意往國際市場發展
  2. 創新創意團隊特性(完整性、互補性及開創性等)
  3. 產品或服務巿場可行性
  4. 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創新程度
  5. 原型製作或商業模式之完整性
  6. 產品或服務之競爭優勢
  7. 團隊執行力
  8. 創業計畫規劃完整度
  9. 投資價值
  10. 創新創業構想計畫書、影片、評選審查簡報皆使用英文進行

四、補助及經費運用說明

  1. 同一團隊同一項創新產品或服務,僅能受補助一次。
  2. 本團隊如在提出申請前之2年內,其所屬之團隊已獲得本計畫之補助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3. 創業團隊申請通過者須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至遲須於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赴矽谷之培訓計畫。培訓期程將配合北美校友會當年度之安排進行調整,預計辦理期間約為9至10月;確切日期須待校友會確認後另行公告。請團隊於申請前審慎評估自身規劃時程,確認可配合後再行提出申請。
  4. 鼓勵團隊搭配政府相關出國補助計畫提出申請,如台灣創新創業中心選拔新創公司團隊赴矽谷計畫等。
  5. 本校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補助金額及限制:
  • 補助之總金額每隊以新台幣25萬元為限(不含指導老師)。
  • 每組創業團隊須至少2人(含)以上赴美,創業團隊補助對象以本校在校學生為限 (自該年度計畫徵選至核銷完畢,皆有在校身分才符合資格),赴美期間至少14天(含出發及返程日)。若赴美團隊中本校在校學生不足2人,將按比例調整補助金額,如團隊只有1名在校學生赴矽谷,則補助12.5萬元。
  • 為鼓勵校內指導老師同行,除前項補助外,本計畫另補助指導老師(僅限校內老師)往返交通機票及日支費,唯以1名為限,日支費補助則以5天為限。

6.補助經費使用原則:來回機票交通費用、食宿費用、日支雜費等,核實報銷,並依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7. 補助款請領方式:

  • 本計畫創業團隊須先行墊付出國所需費用,並於赴矽谷計畫結束返臺後10個工作日內檢附相關原始支出憑證,且依本計畫規定繳交出國成果報告書,以辦理補助款核銷請領事宜。另為配合本校會計年度經費核銷結算規定,有關經費之請領,至遲須於本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逾時不候。

五、作業流程及計畫時程

作業流程

時程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56日止

報名資格審查

5月7日至8日

(未通過者:須於2個工作天內補件)

顧問面審

5月11日至5月24日

(通過資格審查者:須與顧問聯繫並進行面審)

選拔評審會議

6月初

(全英文進行,實際日期將另行通知)

育成中心網站公告入選名單

6月下旬公布

矽谷培訓執行

培訓期程將配合北美校友會該年度之安排調整,辦理區間大約於9-10月份,確切日期需待校友會確認後公布,至遲須於1130日前完成

繳交出國成果報告書

返國10個工作日內

經費請領

於赴矽谷計畫結束返臺後10個工作日內檢附相關原始支出憑證至遲須於12月10日前提出

六、報名方式及相關繳交文件

擬申請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之創業團隊,報名階段須於申請期限內繳交下列報名文件及所需資訊,並自本校創新育成中心網站(https://www.bic.ntust.edu.tw/)最新消息公告處下載相關文件及表格。本計畫活動相關資訊以及入選之新創團隊名單,將於本校創新育成中心網站公布之:

  • 報名階段
  1. 【附件一】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申請書
  2. 【附件二】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創新創業構想計畫書(以20頁為限)
  3. 【附件三】本校選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創業培訓規劃構想書(以10頁為限)
  4. 【附件四】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成員英文履歷
  5. 【附件五】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切結書
  6. 【附件六】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位成員皆須填寫)
  7. 報名資格佐證資料:本校校園衍生團隊証明(學生請繳交學生證及在學證明,教職員工請繳交教職員工證及在職服務證明等文件掃描檔)
  8. 創業團隊英文介紹影片(需包含自我介紹、創新創業構想說明、矽谷發展規劃等,時間不得超過1分鐘),創業團隊介紹影片完成後請自行上傳至youtube,並須於報名時提供連結網址
  9. 托福測驗/國際英文語文測試/全民英檢/TOEIC等成績證明文件(提供者尤佳)

上述報名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電子檔(除申請書、創新創業構想計畫書及創業培訓規劃構想書須另外繳交word檔外,餘請繳交pdf檔)郵寄至電子郵件(jessie.ou@mail.ntust.edu.tw),完成上述內容,始完成報名程序。

  • 結案階段
  1. 【附件七】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出國成果報告書(紙本乙份、word電子檔及報告中原始照片檔)
  2. 繳交培訓心得影片(3分鐘內)及相關參訪地點影片記錄
  3. 檢附相關出國原始支出憑證核銷。

七、權利義務

  • 權利
  1. 活動資源:參與臺科大矽谷中心與創新育成中心所舉辦或規劃之創業相關系列活動。
  2. 業師資源:可獲臺科大矽谷中心轉介校友資源,並獲得來自業師顧問之意見回饋。
  3. 輔導資源:接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創業輔導。
  4. 資金資源:可透過臺科大矽谷中心引介矽谷創投及獲得「臺科大矽谷中心校友資源」之投資機會。
  • 義務
  1. 本團隊同意在獲得本計畫補助後,於計畫執行期間配合:

             【赴美前】

  • 獲選團隊赴美前需事先評估自身情況及負責個人安全,並了解且會遵照培訓國家所有防疫規範,若因此次旅程途中而染病,將自行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 獲選團隊須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與規定繳交相關文件,如需補件或修正,應積極配合辦理。若因未能配合而致赴美行程無法成行,相關責任概由團隊自行負責。

【赴美期間】

  • 參與臺科大矽谷中心與創新育成中心所舉辦或規劃之創業相關系列活動:赴矽谷期間,包括企業、相關機構參訪及北加州校友會交流會等。
  • 團隊需依照自己的行程規劃,如期參與各項活動,並與育成中心保持聯繫。

【返台後】

  • 報告繳交:赴美團隊須於返臺後10個工作天內,繳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出國成果報告書」、培訓心得影片(3分鐘內)及參訪照片檔案;電子檔內容與格式請依「附件七」之規定辦理,並請一併提供 Word 檔。
  • 核銷資料繳交:相關核銷資料與報告同時繳交,如團隊與指導老師一同前往,請團隊協助蒐集指導老師之核銷資料並一併提交,如需補件或修正,應積極配合辦理,若因未能配合而致無法核銷,相關責任概由團隊自行負責。
  • 協助推廣創新創業之風潮:以文字、影音、圖片等形式分享創業歷程與成果,並參與主辦單位辦理之宣傳活動,如矽谷計畫經驗分享會。
  • 成效追蹤:提供公司成立後營運經驗等相關說明與資料,並配合本計畫提供團隊發展及成員創業生涯動向。
  • 進駐育成中心:若團隊將來成立公司,須進駐本校育成中心。
  1. 如在學學生有遇到上課學籍問題,請學生自行向校內相關單位協調處理。
  2. 違反本計畫之權利義務,逕自與本補助計畫終止:
  • 違約行為之罰則或終止之情形及效果均於本計畫與切結書上明訂,本校創新育成中心有權利視違約情況酌減補助金額。
  • 如有終止本計畫之情事,新創隊並須繳回已受領之補助款項,並償還本計畫已代墊之訓練費用。

八、其他事項

  1. 切結書所提「參與選拔作品(構想/技術)」係為立書人等原創並未抄襲他人
  2. 保證擁有或有權使用其所提「參與選拔作品(構想/技術)」之智慧財產權,並保證所提出之「參與選拔作品」不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3. 臺科大創新育成中心保有計畫內容與活動時程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九、聯絡資訊

聯絡窗口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

歐倢彣經理Ms. Jessie Ou

電話

02-2737-6944

Email

jessie.ou@mail.ntust.edu.tw

計畫公告網站

https://www.bic.ntust.edu.tw/

以上徵選辦法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保留修正之權利

表單下載

  1. 115年度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徵選辦法:PDF
  2. 【附件一】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申請書​: WORD
  3. 【附件二】 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創新創業構想計畫書 (以20頁為限) ​: WORD 
  4. 【附件三】本校選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創業培訓規劃構想書 (以10頁為限) ​: WORD 
  5. 【附件四】本校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成員英文履歷​:WORD
  6. 【附件五】選拔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切結書:WORD 
  7. 【附件六】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每位成員皆須填寫,包括指導老師):WORD 
  8. 【附件七】選校園衍生創業團隊赴矽谷計畫期間成果報告格式及範本:WORD

Documents Download

  1. 2026 Silicon Valley Entrepreneur Incubation Program of Taiwan Tech _Regulation:PDF
  2. 【Annex 1】Application Form:WORD 
  3. 【Annex 2】Business Plan:WORD 
  4. 【Annex 3】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Plan:WORD 
  5. 【Annex 4】English Resume of Team Members:WORD 
  6. 【Annex 5】Affidavit:WORD 
  7. 【Annex 6】Inform Consent Form (For every members incluing advisor):WORD 
  8. 【Annex 7】Samples and Format of Closing Report:WORD 

計畫聯絡人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 歐倢彣經理Ms. Jessie Ou
02-2737-6944 |  jessie.ou@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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