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第一梯次徵件

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第一梯次徵件

請有意願申請團隊於2023/8/30前回覆台科育成報名意願、9/15前將應備資料及提案上傳平臺

獲選團隊將可獲得10萬元!創客基金用於產品發想與構想驗證補助

為進一步強化創新創業課程效益,教育部於105年起推動「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鼓勵大專校院創新創業課程衍生的學生團隊投以構想提案,透過平臺「教練團」與學校輔導單位的引導,體驗虛擬的群眾募資歷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的意義與價值。以虛擬募資方式打造容許失敗的創業環境,藉由階段性課程,協助團隊從概念構想、雛型實作、到商業模式與市場驗證,結合學校創客空間,引導課程成果至市場驗證與創業實作,逐步落實「創業教育」走向「真實創業」。

申請須知如下: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為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在校生所組成之新創團隊,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團隊由至少3 名在校生組成,可跨校/系組隊;如跨國籍組隊,團隊中應有至少1 名臺灣籍學生。
  2. 團隊須有至少 1名申請學校專任教職員擔任指導老師參與指導。
  3. 每位團隊成員皆修畢當年度(111上下學期、110下學期)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課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創新創業課程(依各校自訂認列標準自行認列)。團隊可提供修課證明由中心認定。
  • 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作為送件窗口,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以申請 6 案為限。(台科可送)

經費補助原則、請撥及結報

  • 本部依注資結果評比優選者,全額補助每案最高新臺幣10 萬元。
  • 本補助得編列業務費,業務費編列以本部補 (捐 )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所列之科目為原則;必要時,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項目。
  • 本補助應全數用於創業團隊具體實踐創新創意構想。
  • 學校應於本部函文送達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請款文件報本部或本部指定之專案辦公室請款。
  • 學校應編列創業團隊所需經費,並輔導創業團隊使用補助款。
  • 本補助賸餘款應全數繳回。

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

申請平台帳號

  • 時限:有意申請團隊請於2023/8/30中午12:00前回覆台科育成報名意願至microgarage@mail.ntust.edu.tw信箱,提供團隊名稱、隊長姓名、聯絡電話、聯絡信箱、簡易團隊創業內容介紹。育成中心審核後將協助團隊建立平臺帳號密碼。

團隊至創業實戰平臺網頁登錄並將應備資料及提案進行上傳

  • 時限:團隊須於2023/9/15(五)前登入平臺完成基本資料及證明文件及提案(含募資計畫簡報、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上傳。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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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申請應備資料

  • 學校將協助檢核團隊資料並簽核校方於9/22前將團隊申請資料送達教育部。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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