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第一階段申請臺科送件流程資訊

113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第一階段申請臺科送件流程資訊

請有意願申請團隊於

113/1/17中午12:00前🎯回覆臺科育成報名意願及初版計畫書,本校將進行團隊初選

113/1/18下午17:00前🎯公告本校選送團隊名單

13/2/19中午12:00前🎯繳交最終版計畫書及用印送件資料

🏆獲選團隊將可獲得35萬元🏆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下稱本署)為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鼓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資源,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人才,協助青年學生創業實踐,實施U-start創新創業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本計畫每年度分為2階段,第1階段提供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之創業補助(其中35萬元為創業基本開辦費,15萬元為學校育成費用),第2階段獲選為創業績優團隊者可獲得25萬元至100萬元之創業獎助。為使申請本計畫第1階段補助之創業團隊了解相關規定,特定本申請作業須知。

📌第1階段申請資格

一、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下稱學校)。(本校育成可送)

二、創業團隊(下稱團隊):

(一) 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無條件進位)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近5學年度畢業生(即108至112學年度上學期)或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社會人士及外籍人士須為18歲(含)以上至35歲(含)以下青年。

(二) 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大專校院畢業生或在校生(請留意於核定補助時須年滿18歲始能擔任公司行號籌備處負責人)。

(三) 申請之團隊及團隊成員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且於計畫申請時,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

(四) 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

📌申請方式

(一) 線上提案申請:於113年2月23日前,由學校育成單位及創業團隊至U-start管考系統進行線上提案(提案相關文件詳附件1),並上傳學校提案申請公文(受文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逾期或申請對象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料補件:經本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完成資格審查後,若資料有須補件事項,申請學校應於獲專案辦公室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自動放棄。

(三) 申請應備文件以及詳細申請辦法請見:https://pse.is/5dn6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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