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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訊息(學校、政府單位等)

【活動轉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21中小企業商機媒合活動,開放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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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處2021中小企業商機媒合活動 為協助國內中小企業擴大商機、跨域整合,提升技術與產品之附加價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每年辦理商機媒合活動,建立商機串接與媒合管道,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尋得策略合作夥伴。本(110)年度鎖定「資訊數位」及「健康醫療」兩項主題,規劃商機媒合活動,讓中小企業獲得新產品曝光及行銷媒合機會,創造新商機。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定於今(110)年7月份及8~9月份辦理「2021中小企業商機媒合交流會」,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尋求策略合作夥伴與商機媒合管道,增加中小企業產品曝光及行銷機會,進而創造市場新商機。  二、徵展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本(110)年4月20日截止,凡符合『資訊數位、健康醫療』領域之創新技術與產品,歡迎報名參加。 詳細參展資訊參考連結 : https://pse.is/3c444c 三、入選廠商可以免費獲得以下資源: (一)  本活動將徵選具有創新技術/產品之中小企業參與商機媒合活動,現場可提供產品展示與發表機會,並邀請相關領域業者(技術合作商、整合服務商、通路經銷商、投資方等)現場交流,提升產品曝光及行銷機會。 (二)  活動前、中、後期將運用各式宣傳管道及平面/網路媒體等方式,發布活動訊息並宣傳參展企業及其產品/技術。 (三)  活動會後持續追蹤企業發展,並依個別發展需求提供相關服務,例如安排經營管理、技術升級、行銷通路、投資等各領域專家提供諮詢建議,或安排媒合洽談等。 聯絡窗口:工研院陳先生 ☎電話:03-5915013 ✉ E-mail:cyt@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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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3/31徵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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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 3/31徵件開始   計畫簡介 臺北市政府為鼓勵臺北市新創團隊積極拓展國際視野,由本府產業發展局辦理「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補助本市具潛力之新創團隊進駐海外加速器、參與國際創業活動或育成中心培訓課程,協助新創團隊與國際接軌,透過跨國多元創意交流,建立國際資源網絡,期冀將其產品或服務推向國際市場。 徵件開始:110年3月31日至110年4月30日 補助期間:110年6月25日至110年12月10日 *因應COVID-19處理原則,詳見下方下載專區 申請資格 公司資格: 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有限合夥法於北市完成設立登記者,惟不含外國分公司。應於設立登記之次日起五年(含)內提出。 團員限制: 補助出國參與創業之人員以四人為補助上限,團員須為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之經營團隊或專職聘僱人員。 補助類別 (一)國際性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包含創業資金媒合、新創團隊產品展示、創新創意模式發掘或協助新創團隊在其他國家發展等不同形式,並有三個國家以上的新創團隊參與之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二)實際進駐位於海外之創業加速器或育成中心 實際取得國外加速器、育成中心進駐資格。 (三)參與海外創業加速器或育成中心提供之培訓課程或相關訓練 必須為育成中心、加速器開設之課程。 補助內容 (一)每一申請案最高申請金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補助經費科目包括機票、進駐費、學費、門票及攤位費,不包括硬體建築、設備採購等資本門支出及技術研發之材料費,申請案以未接受其他政府機關重複補助者為限。 (三)透過本計畫補助出國參與創業之人員(以下簡稱團員)以四人為補助上限,團員須為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之經營團隊或專職聘僱人員。 下載專區 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申請須知 pdf. 申請應備文件 docx./pdf./odt. 補助案變更文件 docx./pdf./odt. 請款應備文件 docx./pdf./odt.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之彈性處理原則  pdf. 補助經費科目說明 pdf. 審查項目及方式 pdf.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認可之育成機構與創業競賽一覽表 pdf.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_公告 pdf. 補助計畫官網 : https://pse.is/3bfyuw 服務窗口 臺北市政府創業服務辦公室 林小姐 Email:marylin@i2i.com.tw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6498 【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工商服務科 創業服務辦公室海外補助申請-林詩婷收 1999#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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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即日起開放報名至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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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4/30 18:00 詳細活動資訊請見辦法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簡章   壹、競賽宗旨 為培養民眾創新實踐能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所屬五分署設立物聯網、服裝、智慧生活、農業、創客教育推廣及海洋等主題創客基地,提供場地、多元化機具與師資,鼓勵民眾將想法實作出成品。為使民眾創新創意夢想更進一步具體落實,繼105年及107年辦理兩屆「百萬創客擂台競賽」,110年續辦第三屆,民眾可運用五分署創客基地資源,輔以專業導師諮詢指導,打造具商品化潛力之作品,並透過成果發表會提供作品展示舞台,協助增加曝光及行銷機會。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協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三、執行單位:泛科知識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內容 百萬創客擂台競賽—自造世代,創新未來!Maker Can Help! 走過2020年,臺灣的硬技術與軟實力在世界上大放異彩,不僅對內解決問題,對外亦伸出援手。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本於相同的精神,期許社會大眾於解決自身問題時,亦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等包容性成長,傳達「Maker Can Help」訊息。歡迎號召志同道合的夥伴組隊創作,或是新創2年內事業單位以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提案參賽,一同迎向自造世代,創造嶄新未來。 本競賽宗旨為強調創意與實作,不設定主題,亦無限定實作成品類型。為鼓勵參賽團隊強化國際連結,以及加速我國產業升級轉型,經評選認定符合「健全生活品質與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等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或「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臺灣精準健康、綠電及再生能源、國防及戰略、民生及戰備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作品,將予以加分。 競賽分為初賽、決賽兩階段舉辦,總獎勵金達新臺幣240萬元,最終贏得冠軍者可獲100萬元獎勵金!期能匯集各領域創新創意實作人才,激發自造、創造、改造的嶄新設計誕生,帶動未來產業勞動力新趨勢,塑造更好的世界及永續發展!自造世代,創新未來!Maker Can Help!   肆、參賽資格 一、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且成員須超過半數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滿20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可以下列名義參賽: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 (二)以新創2年內事業單位名義參賽,須於108年2月25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需提供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之公司或商業登記。 二、報名時需擇定一區參加(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高屏澎東區),後續初賽評選將以報名區域場域為主,不得異動。 三、每隊需設隊長1人,擔任活動聯繫窗口與獎金發放代表人。 四、本競賽辦理單位全體同仁不得報名參加。   伍、選拔方式 一、初賽: (一)分五區辦理,分別為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高屏澎東區,每區各辦理1場初賽評選,參賽團隊須先提供書面設計企畫書報名參賽。 (二)各區初賽評選預定於110年6月份上旬分區舉辦,參賽團隊需出席簡報,說明設計企畫書內容。 (三)每區報名為 30 隊(含)以下者,選出 2 隊優勝晉級決賽,每增加15 隊報名再選出 1 隊優勝晉級決賽,以此類推,每區至多選出 5 隊優勝晉級決賽(例如:每區報名為 31-45 隊選出 3 隊優勝, 46-60 隊選出 4 隊優勝,61-75 隊選出 5 隊優勝)。 二、決賽 (一)晉級決賽團隊由執行單位安排進駐適合之創客空間或實作資源進行實品製作(決賽實作資源請參附件一),並完成商品化計畫書撰寫,期間須配合參加4次導師會議及1次衝刺營,必要得請團隊提供作品執行進度說明及佐證資料。 (二) 進行實作及撰寫商品化計畫書期間約2個月,決賽評選會議預定於110年9月上旬舉辦,團隊須提交「商品化計畫書」及「獎金使用規劃書」,並以簡報與實品展示方式進行評選。   陸、獎勵方式 一、初賽優勝:每隊可獲得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 二、決賽優勝: (一)冠軍:各評選項目得分加總最高者頒發獎項(1隊),並提供新臺幣100萬元獎勵金。 (二)亞軍:各評選項目得分加總第二高者頒發獎項(1隊),並提供新臺幣50萬元獎勵金。 (三)季軍:各評選項目得分加總第三高者頒發獎項(1隊),並提供新臺幣20萬元獎勵金。 (四)特別獎:由評選委員會決議至多選出3隊,並提供每隊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 (五)網路票選人氣獎:經票選票數最高者頒發獎項(1隊),並提供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本項可與上開獎項重複獲得。 備註: 以上各獎項評選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以上獎勵金將依法定稅率扣繳所得稅。 *晉級決賽團隊完成實作成品後,可申請材料費,每隊申請上限為1萬5千元整,採實報實銷,申請項目應為與實作成品直接相關之製作材料,其餘費用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相關核銷規定將於初賽結束後,擇期於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公告。 *晉級團隊皆有資格參與獎項評選,惟需配合決賽實作、導師會議及衝刺營、簡報評選、成果發表會及網路票選人氣獎等安排。   柒、報名與設計企畫書收件方式 一、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18:00止。 二、報名方式:請至vMaker網站首頁(https://vmaker.tw)點選進入「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活動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單(格式請參閱附件二)。 三、設計企畫書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18:00止。(格式可參考附件三,寄送以郵戳日為憑,如親送件者,以送抵收件處之收件憑據時間為證,逾期不受理)。 四、設計企畫書收件方式 : (一)掛號或親送方式皆可,收件地址為700024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1號「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 收」。 (二)請於信封備註:「參賽團隊○○○(團隊名或事業單位名)」。   捌、參賽團隊應備文件 一、報名:請至vMaker網站首頁(https://vmaker.tw)點選進入「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活動網頁完成線上報名(格式請參閱附件二)。 二、設計企畫書:一式6份,內容格式不拘(可參考附件三格式),請以A4大小雙面列印並妥善裝訂,並於封面註明參賽團隊○○○(團隊名或事業單位名)。 三、切結書:一式2份(附件四),參賽團隊全體成員請詳閱內容後,於立書人處親筆簽名,連同設計企畫書一並繳交。 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參賽團隊如有成員於報名時未滿20歲,該名成員需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五) ,連同設計企畫書一並繳交。 五、以上文件請另備電子檔1份(請至vMaker網站下載表格,網址(https://vmaker.tw/),並歡迎自由納入其他附加資料,如參賽團隊作品集、影片等。電子檔提供方式(擇一): (一)於提交報名表與設計企畫書時一併提供光碟片,並於光碟片封面註明:「參賽團隊○○○(團隊名或事業單位名)」。 (二)於收件截止日前將電子檔上傳至活動官方信箱(twmaker2021@gmail.com),並於標題註明:「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參賽團隊○○○(團隊名或事業單位名)」。 六、若應備文件不齊全或送件資料有變更或修正,得於收件截止日前補齊(110年04月30日18:00前,以郵戳日為憑,如親送件者,以送抵收件處之收件憑據時間為證,逾期不受理)。   玖、評選作業 一、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初賽、決賽兩階段評選方式如下:   階段 說明 評選進行方式 初賽 各區辦理1場初賽,共5場次。 參賽團隊依所選區域參加初賽評選。 評選委員於各區選出優勝團隊,每區報名為 30 隊(含)以下者,選出 2 隊優勝晉級決賽,每增加15 隊報名再選出 1 隊優勝晉級決賽,以下類推,每區至多選出 5 隊優勝晉級決賽。 由參賽團隊依順序簡報設計企畫書內容,簡報形式不拘。 每隊簡報時間以5分鐘為限,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5分鐘為原則。 參賽團隊應派代表出席簡報,無法出席、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決賽 辦理評選1場次。 評選委員將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1名,以及特別獎至多3名。 以上各獎項評選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由晉級決賽團隊依順序使用現場公用電腦簡報,簡報方式不拘,並現場展示實作成品。 每隊簡報時間(含上下台設置)以10分鐘為限,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10分鐘為原則。 晉級決賽團隊應派代表出席簡報,無法出席、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線上投票人氣獎 於初賽結束後擇期於活動網站公告辦理方式。 依據投票成果選出人氣獎,可與決賽得獎名單重複。 需配合於決賽評選日前提交20頁投影片檔或5分鐘影片以及完整團隊介紹說明,供投票頁面建置。 逾時繳交則視同棄權。   二、評選標準 初賽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 百分比 創新獨特性 設計構想創新獨特之處、與其他類似概念之差異度與突破性。 25% 實作應用性 設計構想可改善、解決現有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與實用功能性。 25% 市場價值及創業機會性 設計構想符合市場需求及商品化可能性、創業潛力評估及經濟效益等。 25% 具體完整性 設計構想之可行性與相關執行規劃是否具體完整。 20% 加分 設計構想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或「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理念,依提案契合性及發展性酌予給分。 5%   決賽決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 百分比 創新獨特性 成品創新獨特之處、與其他類似概念之差異度與突破性。 25% 實作應用性 成品可改善、解決現有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與功能性。 25% 市場價值及創業機會性 成品符合市場需求及商品化可能性、創業潛力評估及經濟效益等。 25% 具體完整性 實現設計構想之完成度與科技/技術整合運用能力。 20% 加分 成品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或「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理念,依實用性酌予給分。 5% 拾、 競賽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說明 線上報名暨設計企畫書等應備文件送件 110年2月24日至 110年4月30日止 請於110年4月30日18:00前完成線上報名及書面資料送件。 初賽評選 110年6月1日至 110年6月15日間 參賽團隊依所選初賽區域參加評選,初賽評選時間、地點與初賽結果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http://vmaker.tw/) 決賽—實作暨導師會議、衝刺營 110年7-8月 依需求安排晉級決賽團隊進駐適合的創客空間進行實品製作。 為每團隊安排4次導師會議(2次作品輔導、2次商品化計畫書)及1場次衝刺營(「簡報技巧」及「商業模式設計」)。 決賽評選 110年9月1日至 110年9月15日間 決賽評選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http://vmaker.tw/) 人氣獎投票 110年9-10月 晉級決賽隊伍將作品資料、影片上傳至網站,開放民眾票選最佳人氣獎。 成果發表會 110年10月30日前 公開表揚優勝隊伍,並於現場展示作品。 辦理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於vMaker網站。 以上期程僅供參考,實際辦理日期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   拾壹、 注意事項 一、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獎盃等。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團隊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一)參賽作品曾於參賽前發表在任何書籍、報章雜誌或網路媒體(包括網站、電子佈告欄、電子報等)或出版,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或販售者。 (二)參賽作品已達「商品化」或「量產」階段者。 (三)參賽作品有抄襲、仿冒,或經人檢舉告發由他人代勞有具體事實者。 (四)參賽作品曾獲國內外其他同質競賽前3名獎項者。 (五)參賽作品曾獲上開獎項者,經大幅度之修正或改進,得報名參加本競賽,並應於設計企畫書適當章節詳細說明本次參賽作品與獲獎作品不同處,惟經評選委員認定仍屬相同核心構想/技術,或與原作品相似程度達50%以上者。 (六)以同一作品同時報名本競賽和其他競賽時,若在本競賽決賽前,已獲得其他競賽通知得以進入該競賽之決賽(或複賽),而未放棄參加該競賽資格者。 (七)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八)參賽期間曾有影響其他參賽團隊,造成競賽不公之行為。 (九)未配合參與導師會議、衝刺營、人氣獎投票及成果發表會展示作品等。 (十)違反本簡章等相關規定。 二、曾獲本競賽冠軍獎項者於3年內不得參賽。 三、參賽作品若有補助單位或技術合作單位須詳加說明該等單位給予之協助及與本參賽作品之關聯性。 四、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於參賽團隊所有,參賽團隊應自行釐清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與分配,如有爭議均與主辦單位無涉。 五、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製作成品過程之相關素材資料,進行宣傳、推廣等非商業用途,且競賽結束後主辦單位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前開用途。 六、凡送件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及評選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規則與評選結果,主辦單位保有對本簡章規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及終止等相關權利。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補充、修改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八、參賽團隊繳交之資料,執行單位收到後不再影印,逕送評選委員審查與評分,所收文件概不退回,請自行備份。 九、本簡章下載與相關活動公告請見vMaker網站(https://vmaker.tw/)。   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諮詢專線:07-7277207  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工作小組,或將相關詢問寄至活動官方信箱(twmaker20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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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110年基隆市青年投入創業及公共服務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報名至3/12 ,歡迎報名申請!

110年基隆市青年投入創業及公共服務補助計畫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3/12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 : 110年基隆市青年投入創業及公共服務補助計畫辦法 【壹】目的:本府為鼓勵青年勇於創業,(1)青年投入創業類:以街區經濟、智慧科技應用、文化創意、地方特色服務等領域;(2)青年公共服務類:以城市發展所面臨的問題,結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提案,激勵青年在本市或市府指定之地方創生場域創業,透過甄選計畫,選出務實具有特色之青年行動團隊或業者,並提出在本市境內具體公益回饋事項,酌予補助創業(意)補助金,以作為創業準備及營運所需,特訂定本計畫。 【貳】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參】辦理時間: 一、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二、申請日期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止,向本府提出申請。 【肆】提案範圍: 一、以街區經濟、智慧科技應用、文化創意、地方特色服務等領域。 二、以城市發展所面臨的問題,結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包括「消除貧窮、消除飢餓、健康福祉、教育品質、性別平等、淨水與衛生、可負擔能源、就業與經濟成長、工業創新基礎建設、減少不平等、永續城市、責任消費與生產、氣候行動、海洋生態、陸地生態、和平與正義制度、全球夥伴」。 【伍】本計畫申請人僅能選擇一類補助項目進行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   【陸】補助項目為青年投入創業類,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以公司或商號申請,申請人係設籍本市且年滿20歲至45歲之青年。 二、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所經營之事業體,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於基隆市,其原始設立登記未超過五年,且三年內無辦理變更負責人登記(如因頂讓店面須變更負責人應提出契約或轉帳相關證明)(以計畫申請截止日期為推算基準)。 三、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者。   【柒】補助項目為青年公共服務類,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個人或青年團隊(團隊至少三人)皆可申請,申請人設籍本市(團隊成員設籍本市或曾於本市就學、就業者),且年滿20歲至45歲之青年。 二、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 三、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單位、民間自辦或委辦之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達20小時以上、或具相關證照、相關作品或實績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者。 【捌】獲本計畫補助者,可優先參加進駐本市地方創生場域之評審會議。   【玖】補助方式: 一、補助金額以新臺幣貳拾萬元為上限。 二、於6月及11月審查執行報告書及相關單據符合規定後,核撥補助經費。每期原則核撥補助金額50%,並得視情況調整核撥數。      三、補助範圍:與創業經營有關非資本性(門)之經常性(門)支出。如:創業諮詢費、產品開發、消秏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及租賃費、業務廣告行銷費、房屋租金(須有房屋租賃契約),水電通訊費、活動場地租金及佈置、企業識別標誌系統、創業所需之耐用年限2年以下且金額1萬元以下之消耗性支出…等(人員薪資除外)。 四、倘獲選進駐相關地方創生場域者支領相關場域之租金補貼,則本計畫不另重覆補助租金。   【拾】申請程序:  一、文件審查:  (一) 青年投入創業類,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 申請書6份(附件1-1;雙面列印)及電子檔1份。申請書須敘明具體公益回饋事項。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6份,應浮貼於申請書。 3. 設立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公司(商號)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核准公文影本6份 (以合夥或設立公司方式創業者,並應另提出合夥契約書、股東名冊或公司組織章程)。 4. 稅籍登記證影本6份:如國稅局核准稅務登記之函文影本、統一發票購票證、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附其一即可)。 5. 可資證明事業體之合夥人及出資人之文件6份。 6. 經費概算表6份,格式如附件3。 7. 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或獎勵之切結書6份,格式如附件4。 (二) 青年公共服務類,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  申請書6份(附件2-1;雙面列印)及電子檔1份。申請書須敘明具體公益回饋事項。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6份,應浮貼於申請書。 3.  申請日前三年內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達20小時以上、或有相關證照、相關作品或實績之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2-2、2-3。 4.  經費概算表6份,格式如附件3。 5.  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或獎勵之切結書6份,格式如附件4。 (三) 上開文件如有缺漏,經本府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全案退還。 二、審查與現地查訪: (一) 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之各申請案件,由所成立之評審委員會召開審查與核定,以甄選出獲補助者。 (二) 現地查訪:執行本計畫第拾壹點第二項注意事項之查訪。 三、核銷補助金:申請人經本府核准補助者,應分別於 6、11月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申請補助。 (一) 補助核准函影本,請領時需檢附。 (二) 申請人或申請人事業體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請領時需檢附。 (三) 領據(如附件5)。 (四) 原始憑證、收據、收支清單與相關佐證資料(依各核准申請人所檢附之經費概算表為核銷依據)。 (五) 申請人於請領第二期補助時,應一併檢附依當初計畫所提市場分析及獎勵補助金運用與效益之成果報告書3份及電子檔1份,俾憑結報。獲准本計畫之補助者應與本府訂定行政契約(如附件6),以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並同意不履行契約義務時,本府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四、本計畫受理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拾壹】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憑證與資料皆應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二、本府得不定期派員查訪申請人之事業經營情形,獲得補助金之申請人需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如有下列情事之ㄧ時,自事實發生日起終止補助,申請人並應繳回事實發生日起之已補助金額,並得依情節輕重對該申請案件停止補助一至五年: (一)申請人所經營事業之稅籍遷出基隆市。 (二)與本計畫不符者。 (三)未依原核定之本計畫執行。 (四)變更本計畫,經本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未親自經營所申請本計畫補助之事業者。 (六)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致停業或歇業。 (七)營業行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八)所檢具之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 (九)對本補助金之運用有成效不佳、虛報、浮報者。 (十)規避、妨礙或拒絕本府查訪者。 (十一)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形者。 *經本府核准補助者,如需變更原核准本補助計畫之相關事宜時,應先以書面敘明變更事項內容,經本府同意後始准辦理。 四、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110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五、補助金於結案時尚有結餘,申請人應繳回。 六、本計畫所定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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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轉知】110年度「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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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110年2月19日下午5時30分59秒止截止收件 唯一針對服務業之政府補助計畫開始受理申請!經濟部商業司「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為提昇服務業創新能量,鼓勵企業自主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 ★SIIR申請三大便民!!!  ❶全面線上即時申請❷申請免寫計畫書(簡報申請) ❸簽約免履約保證金  【補助類別與經費】 1.先期創新: 單一申請單位,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50萬元;若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提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0萬。 2.轉型創新: 單一申請單位且須曾獲SIIR補助,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若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提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50萬。 3.服務生態系: 每案至少2家申請單位共同申請,每案每年度合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主導單位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300 萬元,成員單位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150 萬元。  【計畫網站】 計畫申請須知及相關資料得至本計畫網站(https://gcis.nat.gov.tw/neo-s)查詢下載  【申請方式】 1.全面線上申請,請上「SI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網站」(以下稱計畫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neo-s )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2.登入後,以「工商憑證」提出申請;若無「工商憑證」者,則以上傳申請單位「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掃描檔即可。 3.申請資料填寫與上傳完成後,須點選送出並取得收執聯,方完成線上申請。 【提案暨計畫撰寫說明會】 1/20(三)、1/21(四)、1/27(三)、1/29(五)陸續於高雄、台中、台北、台東地區舉辦,歡迎業界踴躍報名參加! 請於110/1/15(五) 24:00前於專屬網路系統(https://reurl.cc/MdYqjk ) 完成報名程序,場地席次有限(台北:120人、高雄:100人、台中:100人、加開場-台中:35人、台東:40人),歡迎搶先報名。 【洽詢專線】  1. 專案辦公室:(02)2701-1769分機231~242。  2. 南區聯絡處:(07)336-2918分機01716魏小姐 【SIIR Facebook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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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110年度「U-Start原漾計畫」校內徵件開始~1/22,1/25北區說明會,歡迎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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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U-Start原漾計畫」 校內徵件~1/22(五)  計畫目的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培育原住民族產業人才,鼓勵校園青年創新創業,佈建優質創業場域與提供友善就業機會,串連校園育成及區域輔導支持資源,引導原民青年運用傳統知能智慧、農耕特色作物、部落獨有生態等人文地產景原鄉涵養優勢,提案並實踐多元創意經濟產業,期許強化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培力與新創能量,並發揚原住民族在地文化價值,特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合作,實施U-start原漾計畫。   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團隊(下稱團隊) 二、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1/2以上(無條件進位)成員為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或近5學年度原住民族畢業生(即104至108學年度下學期),並由其中1位擔任代表人。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社會人士及外籍人士須為18歲(含)以上至35歲(含)以下青年。 三、每人以參與1組團隊為限,並請留意團隊代表人於核定補助時須年滿20歲始能擔任公司行號籌備處負責人。   其相關資格如下 (一) 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且於計畫申請 時,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二) 團隊成員均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 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在職專班學生亦同)。   計畫相關連結 U-start 官網 : https://ustart.yda.gov.tw/files/11-1000-122.php U-start FB : http://www.facebook.com/USTARTFans 109年度原漾計畫相關報導 : https://www.storm.mg/localarticle/3197260 校內計劃書評估截止 : 110年01月27日(三)12:00 請將計畫書寄至台科育成台科大U-start原漾計畫申請窗口 台科育成中心 陳專員 電話 : 02-2733-3141#5327 email : vivichen@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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