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3, 2020

【補助申請轉知】109年學年度第一梯次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10萬元創客基金申請開跑囉!

109學年度第一梯次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台」 請有意願申請團隊於2020/7/31前回覆 獲選團隊將可獲得10萬元創客基金用於產品發想與構想驗證補助 「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SOS-IPO)係為強化學生實質投入創業,體驗真實創業歷程,凡曾修習校內創新創業課程之在校生皆可參與,平臺將輔以業師輔導使創業團隊體驗真實創業歷程。以虛擬募資方式打造容許失敗的創業環境,藉由階段性課程,協助團隊從概念構想、雛型實作、到商業模式與市場驗證,結合學校創客空間,引導課程成果至市場驗證與創業實作,逐步落實「創業教育」走向「真實創業」。        ?申請資格 曾修習校內創新創業課程之在校生。 創業團隊須由至少3位在校生組成,可跨校組隊,且須有一位指導老師/業師/顧問參與指導。        ?經費編列原則 由各校創育輔導單位統籌協助團隊申請報支10萬元,並參照「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編列、支用及核銷。 業務費編列以印刷費、國內旅運費、材料費、諮詢費、雜支及推廣業務費等科目為原則;必要時,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項目。         ?申請應備文件         【109學年度第一梯次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創業提案規劃書】 時限:有意申請團隊請於9/10(四)下午17:00前繳交以下文件紙本資料至醫揚大樓4樓創新育成中心 黃小姐 分機1244 以利資格審核,並寄送一份電子檔至 starelle1221@mail.ntust.edu.tw 內容: 團隊申請資料表 (請線上填寫完後印出勾選下方同意參賽權並簽名後繳交紙本) 團隊成員在學證明(請繳交電子檔WORD即可) 團隊成員修課佐證資料(請繳交電子檔WORD即可) 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 (請勿修改經費額)、經費明細表(請填寫10萬元會使用之項目)(請繳交電子檔WORD即可) 指導老師同意書(請繳紙本親筆簽名) 指導老師輔導計畫書(請繳交電子檔WORD即可)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請繳紙本親筆簽名) ​ 規劃書撰寫格式:A4紙張直式由左向右橫寫、標題文字採16號字、內文採12號字、單行間距繕打。      【創業實戰平台平台網路登錄】 時限:有意申請的團隊請於7/31前回信至starelle1221@mail.ntust.edu.tw,育成中心開啟團隊平臺使用權限後團隊方可登錄。 內容: 提案主題:15字內。 創業構想影片:1-3分鐘(1080P),影片需加入背景音樂,有語音介紹請上中文字幕。 LOGO或產品照片:請以產品或品牌名稱為主題,設計一款LOGO或產品圖片,尺寸為960*720,300dpi,並放在提案內容中的第一個圖片。該圖會作為平臺之提案顯示圖片,建議可選擇吸引人並與提案內容相關的圖片 (尺寸可參考PowerPoint 4:3的簡報大小) 。 計畫摘要:至少需有500字,包含提案的重點或內涵,並至少3張輔助圖片(尺寸不限,300dpi,可以是產品模擬圖、商業模式圖、使用情境圖、研發過程圖片)。撰寫方向可說明: (1)   產品(服務)介紹 (2)   該產品(服務)解決什麼問題 (3)   產品(服務)主要的使用對象 (4)   如何推廣讓更多人認識該產品(服務) (5)   未來執行商業模式。 團隊成員組成介紹:包括學校、系所單位,並描述於提案中扮演的角色與專長 (例:技術、研發、行銷、營運、財務、專案溝通) 。 提案執行經費規劃(10萬) :請團隊採用圓餅圖清楚標示,其中硬體費用(如電腦、影印機、印表機、電話)與人事費用(團隊成員薪資)、專利申請費用不可以編列,可用於印刷費、國內旅運費、諮詢費、材料費、行銷推廣費用、市場調查、雜支等與執行提案內容務必花費的費用。 提案執行期程規劃:團隊若獲補助後,創客階段會執行的內容,期程共60日,請以每週或每月做規劃,分為期中、期末進度,並清楚描述期中與期末的預定進度目標為何,請考量期程可行性。 其他:對提案加分之說明或佐證資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提出! 或可參考歷年通過團隊簡介 : https://ecsos.moe.edu.tw/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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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轉知】109年「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0/5 ,歡迎有興趣團隊報名參加!

109年「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EDM

109年「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0/5(一) 17時止 競賽辦法 : https://pse.is/Q5UZT 報名表 : https://pse.is/THP3K 競賽宗旨: 為提倡動手實作風氣與發掘創新實作人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舉辦「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提供機具設備與空間,鼓勵民眾將想法實作出成品,讓創新與創意得以實踐,輔以專業顧問諮詢指導,提升作品商品化的可能性,同時配合競賽頒獎辦理創客成果發表會打造作品展示舞台,協助連結就業與創業資源,發展新型態就業服務。 參賽資格: (一)、以團體為參賽單位,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成員須年滿15歲及超過半數具中華民國國籍。(未滿20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每人僅限報名乙隊,不得跨隊報名;每隊應設隊長1名,擔任活動聯繫窗口、團隊參賽證明收領、獎金及作品補助材料費用發放之代表人。 報名方式: 詳見競賽辦法、活動DM或北分署創客基地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akerbase/)查詢。 承辦人: 創客基地曾小姐,聯絡電話:(02)8995-6399分機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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