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本資料為本中心自各計畫摘錄重點彙整之,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各計畫網站公告資訊,並預祝各位廠商團隊提案成功!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申請期限 申請資格 補助內容 參考計畫網址 科技部亞洲矽谷創新創業鏈結計畫-【厚創新-創意實現平台】 產品開發補助 2/15~3/15 參加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科技部或其他政府部門相關補助計畫獲選團隊,得以學研團隊資格參加,最終獲選團隊須以團隊所屬機構(如學校、法人)辦理簽約。 2. 技術與產品符合五大創新產業之新創公司/團隊,且成立5 年以內之新創公司,102/1/1 後成立之公司),得以登記於臺灣 之公司、團隊(未成立公司)或尚未於臺灣登記公司之境外公司資格申請參加;惟後兩者需於簽約前完成臺灣公司設立。 補助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至新台幣貳佰萬元整 預計遴選18 隊 企業無須配合款 https://www.titan.org.tw/zh/ 臺北市補助創業團隊出國參與創業計畫申請 出國補助 2/26~3/31 1.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臺北市完成登記且登記未滿五年之公司或商業,不含所在地登記於本市之外國公司。 2.公司或商業申請參加本計畫之人員(以下簡稱團員) 以四人為限,該團員須為其公司或 商業之經營團隊或專職聘僱人員。 單一申請案最高補助五十萬元 http://www.doed.gov.taipei/ 2018年「預見。新創計畫(Vision Program)」 出國補助 3/01~4/30 1. 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社群/手機移動商務、雲端應用、數位媒體、材料、 軟體、金融科技等之新創團隊或三年內設立之新創公司。 2. 報名團隊人數為 2 至 6 人。 3. 報名團隊中至少 1 人為中華民國國籍公民。 4. 報名團隊中至少 1 人曾具備新創培訓經歷者尤佳(請依報名系統說明,簽署佐證文件)。 提供國內、國外共兩階段培訓課程 入選團隊補助金每人支給新台幣七萬至九萬元 每團隊補助上限三人 http://vision.stpi.narl.org.tw/ 「台灣創新創業中心選拔新創公司/團隊赴矽谷」 出國補助 3/06~3/20 參加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即將進入國際加速器,或已從國際加速器畢業之團隊。 2. 已獲創投/天使人具股權之投資至少US$10萬者。 3. 參加TIEC投資媒合會並曾獲上台公開pitch,或,取得國內育成輔導機構之推薦者。 美金兩萬元至三萬元之補助 矽谷資源鏈結 https://www.tiectw.com/sv/ 107 年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創新研發 即日起至 107 年 3 月 29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1. 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及有限合夥法登記成立之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申請單位)。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權益總額為正值。 3. 每申請單位及代表人僅能申請 1 類且 1 案為限,且 3 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 2案為原則。 4. 服務生態系須至少 2 家共同申請,且申請單位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 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所稱之關係人。 5.申請單位若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請: (1) 已獲經濟部或所屬機關補助且於 107 年度受理截止日(含)前尚未結案者,惟申請「服務生態系」類別不在此限。 (2) 107 年度擔任其他申請單位研發計畫之技術移轉單位者。 (3) 106 年度受補助研發計畫執行有異常結案或於其他政府補助計畫停權期間者。 (4) 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及陸資企業。 申請「創新營運」項目者,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200 萬元。 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250 萬。 限單一單位申請。 申請「服務生態系」項目者每案每年度合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1,000 萬元。 主導單位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300 萬元,成員單位補助上限為新 臺幣 200 萬元。每案至少 2 家申請單位共同申請。 https://gcis.nat.gov.tw/ne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