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新知, Page 16

創業相關法規

【第16屆新創事業獎】歡迎新創企業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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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獎項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 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青年、女性及熟齡創業 者(50歲以上),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 ,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  參賽資格 民國101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參賽標的 企業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  參賽組別 A. 科技產業組 B. 傳統產業組 C. 知識服務業組 D. 微型企業組  獎勵方式 1. 獎項名額:4 組預計選出13 家獲獎企業,另增設3 項特別獎,包括「創業女傑」、「熟齡創業」及「評審特別獎」,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乙只。 2. 獎金配置:經評審通過者獲頒獎座、獎狀及均分總獎金新臺幣240 萬元,以16 家為原則。  評選流程 經資格審通過後,共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分別由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實地訪審以及最終決審。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http://pics.ee/g3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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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新知】好消息,創櫃板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囉!

創櫃板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為協助微型創新企業籌資,櫃買中心於103年1月建置創櫃板迄今已多次鬆綁有關規定,近期參酌國內實務需求,於105年3月10日修訂「創櫃板管理辦法」部分規定,以利公司籌資更具彈性及便捷,修正重點如下: 推動社會企業發展:開放經櫃買中心認可之機構登錄或認證為社會企業者,得免除創新創意審查,鼓勵社會企業申請創櫃板。 引進天使投資人:因應實務需求,增訂創投事業等天使投資人之定義,其投資金額不受限。 增加募資公司籌資彈性:給予公司決定認購人選之權利,包括得僅限天使投資人始得參與認購,使公司享有較大彈性,決定最適合之股東陣容。 提高募資金額:公司一年內透過創櫃板之籌資額度由股本面額1,50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以滿足公司未來籌資需求。 增加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類型:除普通股股票外,新增不具債權性質之特別股。 延長登錄創櫃板期限:為持續扶植新創企業之成長,爰增訂創櫃板公司於登錄期間屆滿三年後,經櫃買中心評估符合一定條件者,包含持續有效執行內控及會計制度、無違反誠信原則等,得申請延長登錄創櫃板期間。 對於創櫃板及證券商股權群眾募資平台,金管會將與櫃檯買賣中心持續就政策或法規層面上提供必要之協助,使各種規模之企業均能透過便捷籌措資金之多元管道,達成扶植新創企業成長、活絡經濟之效。 資訊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03-17新聞稿 詳情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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